1.醫院:開立死亡證明15份

2.戶政處:死亡登記,除戶籍謄本20份(死者身分證,死亡證明,申請者身分證),戶籍謄本15份(身分證)共520元

3.地政處:印鑑證明10份(新開立20元)220元(身分證,印鑑)

4.國稅局:遺產清冊(除戶籍謄本)free

5.地政處:土地登記簿謄本,建物登記簿謄本各2份共80元

6.房屋所在戶政處:門牌證明各2份

7.地方法院:限定繼承(限定繼承申請書,死亡證明書,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,繼承系統表,遺產清冊,聲請人戶籍謄本,印鑑證明,土地登記簿謄本,建物登記簿謄本)1000元,登報560元(太平洋日報)並寄回法院。大約10-14天就會收到。

8.國稅局總局:遺產稅申報書,繼承系統表,限定繼承檢附經法院准予備查之文件,被繼承人死亡除戶資料,各繼承人現戶戶籍資料,檢附死亡當期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證明,存款餘額證明書或存摺(含封面)存單影本,檢附繼承日持股餘額證明或集保證券存摺影本,應檢附迄被繼承人死亡時尚未繳納之稅單或繳納通知書。free

9.地方稅務局:拿遺產完稅證查補地方稅蓋章、繳分割協議書印花稅(遺產稅完稅證明書) 一定要先去蓋地方稅完稅章才能去辦房屋繼承

10.地方稅務局:房屋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、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、重新申請自動扣款繳稅款

11.金融機構:存款領回及終止、重新申請電話瓦斯水電等自動扣繳(繼承人的戶籍謄本、印鑑證明、繼承系統表、國稅局的完(免)稅證明)

   11.1台灣銀行的存款繼承應帶文件:不要星期五去會等到死
      1.填寫 『存款繼承申請書』(到優惠存款櫃台辦理)
 
    2.現戶全部除戶騰本(含記事)一份
     
3.遺產稅繳稅證明書 一份
     
4.原始全戶戶籍騰本一份(手抄本,要有父親/母親/子女) (含記事)
      
5.全體繼承人的三個月內的全部現戶戶籍騰本 (含記事)
     
6.存摺/印章/身分證

  11.2郵局的存款繼承應帶文件:
     1.死亡證明書
     2.原始全戶戶籍騰本一份(手抄本,要有父親/母親/子女) (含記事)
     3.遺產稅繳稅證明書 一份
     4.全體繼承人的戶口名簿或戶籍騰本 (含記事)
     5.存摺/印章/身分證

12.證券公司:到被繼承人開戶的證券公司辦理集保股票繼承過戶,如果剛好遇到發股利,等收到股利通知後與股務代理聯絡更改印鑑卡與支票更名。
繼承系統表、股份分配同意書(依照繼承遺產分割協議書及完(免)稅證明所標示的股票)、所有繼承人身份證、印鑑證明章。所以先去補登集保存摺股數餘額,再據以做遺產分配及填入遺產稅申報書。

13.水電瓦斯、電話辦理變更(其實不改也無所謂)

14.地政處:申請繼承登記(含分割繼承),土地及房屋所有權狀變更。通知取件拿新的土地及建物謄本、國稅局發的遺產完(免)稅證明、遺產分割協議書及繳費後的印花稅單。
(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籍謄本,繼承人戶籍謄本,繼承人印鑑證明,繼承系統表,遺產分割協議書正本2份,繳費後的印花稅單,遺產稅繳(免)納證明書+影本 1份,土地登記申請書,登記清冊,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、繼承人印章,檢附繼承權限定相關證明文件。(法院公證文)+影本一份)

訂立遺產分割協議書一式二份,蓋已到戶政處做過印鑑證明章,地方稅局開立印花稅單後,繳交協議成立時土地及房屋價值千分之一印花稅

地方稅局不會在遺產分割協議書上貼印花,而是根據協議書上的金額開立印花稅單去繳納,故以後如需要可以自己影印再蓋印鑑章就可以,遺產分割協議書一定要搭配印鑑證明單才算是有效文件。遺產權利人及分配比例那欄,要將幾分之幾比例列出,如果為單一人繼承要寫「XXX全部繼承」幾個字。

所有辦理財產繼承的單位會用到文件有:遺產完稅證明、被繼承人除戶謄本、繼承系統表、繼承系統表(含無繼承權)所有人現戶戶籍謄本、繼承人印鑑及印鑑證明。不動產及集保股票繼承過戶會用到遺產分割協議書。

15.塗銷房屋因貸款的註記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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